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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局2015年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5年工作部署,2015年危化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思路和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思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系列講話和批示指示要求,全面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提高危化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重點工作部署,以保持事故總量下降、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為工作目標;以油氣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縣攻堅、危化品本質安全專項行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整頓關閉、改造提升和加快推進機械化生產為重點,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和嚴格執法,推動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指導地方各級安監部門狠抓工作落實,著力在事故預防和治本攻堅上下功夫,推動危化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
全年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打好油氣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戰
(一)加快油氣管道隱患整治。(1)督促各地和有關中央企業進一步落實領導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確定工作目標,落實隱患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加快隱患整改工作進度。(2)實施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加強對重大隱患整改工作的協調和調度,積極推進重大隱患加快整改。(3)通過明查暗訪、督導檢查、簡報通報、媒體曝光等措施,調度通報各地和有關中央企業隱患整改工作進展,督促重點、難點地區加快隱患整改,及時協調解決影響隱患整改的重大問題。
到2015年末,完成形成密閉空間等重大隱患整改工作,隱患整改率達到80%以上。
(二)完善部門規章,嚴格安全監管。(1)依照新《安全生產法》,健全完善油氣管道安全設施設計編制導則和竣工驗收導則、安全生產標準化導則等規范性文件,加強油氣管道企業的日常安全監管。(2)督促相關企業全面推行油氣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強油氣管道高后果區安全監管。(3)嚴格油氣管道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依據危化品安全監管有關規定,依法嚴格油氣管道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三)推動構建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長效機制。(1)研究制定加強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2)推動落實管道保護部門責任,加快完善油氣管道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3)組織相關單位制定油氣管道地圖系統建設方案及標準,推動建立全國管道地圖系統,實現在線路規劃、土地利用、管道保護、第三方施工、高后果區監管、應急處置的管道安全管理決策支持功能。(4)配合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立國家的石油化工應急響應體系和保障機制,健全油氣管道應急響應體系。
二、扎實做好危化品和化工安全監管重點工作
(一)全力推動危化品60個重點縣攻堅工作。(1)組織開展危化品重點縣縣委書記談心對話活動,推動重點縣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安全發展理念。(2)繼續以“現場檢查+兩會一課(‘兩會’指召開企業負責人談心和監管人員座談會,‘一課’指組織一次面向企業負責人和監管人員培訓課)”的方式,全面完成對重點縣的督導工作。(3)督促指導重點縣按照《危化品重點縣(市、區)安全生產攻堅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運用總局網站專欄、簡報等形式定期通報各地攻堅工作和事故情況,推動重點縣全面完成攻堅任務。(4)指導各地做好省級危化品重點縣、市級重點鎮的攻堅工作。
(二)認真做好危化品領域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專項行動收官工作,組織開展危化品經營市場安全專項整治。(1)2015年是危化品領域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三年專項行動的最后一年,各地要對照工作目標逐項做好自查驗收,沒有達到工作目標的地區要限期完成“補課”。(2)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開展全國危化品領域本質安全水平三年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的專項檢查,全面檢查各地涉及“兩重點一重大”裝置自動化控制改造、在役裝置安全診斷、城鎮高風險危化品企業搬遷改造、危化品輸送管道普查及隱患整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各項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總結工作經驗和不足,通報開展工作不力的地區并督促整改。(3)認真吸取浙江溫州“12·1”化工市場火災教訓,組織危化品經營市場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危化品經營市場周邊安全距離不足、倉儲經營混雜和在經營市場內分裝危化品等問題。
(三)以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為契機,嚴格執法檢查,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1)督促化工和危化品企業根據新《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各級安全責任制,形成職責明晰、“五個全覆蓋”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2)推動企業高度重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查排查治理實施導則》,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在危化品重點縣全面推廣應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提高排查的深度和質量;推動各地建立危化品企業聘請專家定期排查隱患制度和政府聘用專家進行安全審計制度。(3)狠抓近年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發的一系列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落實,特別是《化工(危化品)企業保障安全生產十條規定》、《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的通知》等,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4)繼續加強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企業要按照《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14)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范并嚴格執行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審批,有效防范事故發生。(5)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制定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導則,加快推進加油站等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繼續加大危化品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加快指導有關企業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繼續做好第二批一級標準化企業的達標評審工作;組織開展對各地標準化工作的質量審計,提升標準化工作效果。(6)督促危化品企業全面完成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儲存設施的自動化控制改造,研究未實施自動化控制的化工和危化品企業自動化改造的工作措施。(7)強化中央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對中央企業落實法律法規和總局規范性文件情況的督導;通過開展互查,深入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提高安全管理精細化水平;召開中央企業座談會,研究進一步落實《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加強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措施;建立中央企業一般事故報告制度,及時約談連續發生事故或發生典型事故的中央企業。
(四)完善法規標準體系建設,提升法治化水平。(1)頒布《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石油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根據新《安全生產法》要求,制修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部門規章。(2)建立并完善危化品安全法規標準數據庫,做好《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通用規范》等標準的制修訂和宣貫。(3)梳理取消、整合和下放危化品安全生產行政審批項目,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危化品安全許可審批改革。(4)以新版《危險化學品目錄》實施為契機,抓緊制定《危險化學品目錄實施指南》,進一步做好危化品登記和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工作,適時確定并公告相關鑒定機構。(5)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推動地方加強危化品安全法制建設。
(五)推進科技進步,夯實安全基礎工作。(1)推進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術重點示范工程試點工作;完成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保障對策措施研究項目課題;開展儀表功能安全管理系統應用試點。繼續推廣應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術,今年要在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全面推廣HAZOP,指導企業加強風險防控。在國內大型煉化企業開展風險評估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培養評估人員,提高評估水平,找出我國化工企業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2)推動化工安全碩士培養方案實施,加強化工專業安全課程教學,加強化工重點地區化工職業教育,為化工安全生產打好人才基礎。(3)做好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示范化工園區建設,進一步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管理。(4)完成危化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的編制工作,指導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編制危化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制定具體明確的目標和有針對性的措施。(5)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平臺,加大應用推廣力度,提高監管效率。
(六)加強部門、地區間協作,形成監管合力,推動重點工作落實。(1)落實危化品安全監管部際聯席議定事項,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調研,制定進一步加強危化品運輸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2)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研究制定鼓勵支持政策,綜合運用城鎮規劃、行政許可、安全風險防控等措施,加快完成城區高風險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3)研究拓展全國電石生產重點地區安全監管協作組工作內容,建立煤化工和電石生產重點地區安全監管協作組機制,研究加強對煤化工企業安全監管的措施,遏制煤化工事故上升的勢頭。(4)充分發揮技術支撐單位和協會作用,積極調動有關技術機構和安全專家的積極性,探索在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中,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的途徑和方法。
三、強力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
(一)深入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攻堅工作。(1)深入推進22個煙花爆竹重點縣安全生產攻堅工作,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一縣一策、狠抓落實;召開重點縣政府負責人座談會,繼續強化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召開整頓提升工作現場會、組織對22個重點縣調研督導,加大對重點縣攻堅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推動力度。(2)嚴格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許可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落實工作責任。2015年3月底前,各地要全部完成許可證過期企業的清理,并向社會公告注銷企業名單。今后,要依法定期向社會公布已換證、吊銷、撤銷、注銷企業名單。要嚴格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現場核查,把住安全生產許可換證關,堅持貫徹落實3個“一律”(一律不再新建生產企業,一律不再搬遷重建生產企業,對無力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一律依法關閉)。加強政策引導,大力推動非主產區制定煙花爆竹生產退出計劃,推動更多地區退出煙花爆竹生產。(3)深入貫徹落實《煙花爆竹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大力推動“三庫”、“四防”建設,改善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條件,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2015年春節過后,各地要組織全面開展“三庫”、“四防”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作,達不到安全條件的企業一律不得生產。要把“十條規定”作為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不可觸碰的“紅線”,對違反的一律責令停產整改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大力推動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工作。(1)進一步完善爆竹自動裝藥機、插引機、結鞭包裝機,推動配套工房建設標準化,提高機械設備安全性能和工房安全保障水平,堅決淘汰爆竹手工裝藥、插引、結鞭工藝。繼續深入開展引火線專項治理,全面推廣爆竹引線“濕法制引”技術;加快組合煙花內筒裝藥、裝發射藥、裝內筒機械設備研發,初步形成組合煙花自動化裝藥、組裝生產線,2015年底淘汰爆竹引線“干法制引”和煙火藥手工混藥工藝。(2)研究制定相關支持鼓勵政策,對煙花爆竹生產關鍵機械設備的研發和應用給予大力支持,將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列入免稅目錄,鼓勵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機械化改造。(3)推動企業加強危險生產場所的導靜電設施建設,繼續開展生產企業涉裸藥場所導靜電設施設備安全監督檢查。
(三)突出強化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1)繼續重點整治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一證多廠、分包轉包的違法違規行為,一證多廠、分包轉包行為是合法煙花爆竹企業造成群死群傷的重要原因,要通過企業承諾、全覆蓋檢查和簽字確認、加強“四不兩直”檢查和員工舉報獎勵等措施,發現一證多廠、分包轉包行為的一律取締。加大對“三超一改”行為的處罰力度,發現企業有“三超一改”行為的,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三個月以上,發生較大事故的,一律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進一步嚴格禮花彈、小禮花等A、B級產品的生產安全管理,嚴格控制高危產品生產企業數量。(2)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精神,會同公安部等單位,督促地方各級相關部門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公布舉報電話,加強追蹤溯源,加大舉報獎勵和違法處罰力度,協同開展“打非”工作;按照《全國危爆物品安全管理重點地區掛牌督辦辦法》(公治〔2014〕577號),會同公安部等部門協調中央綜治辦,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問題突出地區進行書面警示、掛牌督辦,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3)會同公安等機關監督煙花爆竹企業應用產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制度,對各地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情況每月檢查、定期通報,對未按規定張貼產品流向登記標簽等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并在網上公布;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門研究開展煙花爆竹道路和水路運輸安全專項治理,配合質檢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包裝及標志專項治理。(4)繼續加大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工作力度,在重點時段,運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進行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并積極舉報非法違法行為。
(四)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法規標準體系。(1)會同公安部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工作,提出《條例》修訂建議和修訂草案;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對現有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2)結合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推進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常用煙火藥危險性研究,完成《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審查規范》、《煙花爆竹名錄》等重要AQ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四、認真落實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重點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禁毒工作的意見》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2〕79號),進一步提高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參與禁毒工作的認識,全面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參與當地禁毒委的有關工作,積極爭取禁毒委的支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形成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合力。要加強對企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檢查,全年要做到企業檢查全覆蓋;對重點品種、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滯后和制販毒案件多發地區,要開展重點專項督查。
(二)推進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示范企業培育工作。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的組織和指導,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企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規范化管理指南》(安監總廳管三〔2014〕70號)的要求,要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引導帶動本地區所有相關企業提高易制毒化學品守法意識和管理水平。
(三)推進安全監管部門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二期信息系統應用。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提高二期信息系統頒證使用面,努力做到二期信息系統的使用全覆蓋。要進一步提高數據填報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有效發揮二期信息系統的作用。要積極與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信息共享工作。
五、依法嚴肅事故查處,狠抓各項工作落實
(一)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突出警示教育作用。(1)加大行政執法和事故處罰力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對非法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嚴格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嚴格危化品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通知》,對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理。對重大事故隱患查而不治、非法違法行為查而不糾的行為要追究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2)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危化品、煙花爆竹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全部進行跟蹤督辦,繼續做好媒體報道的各類事故和較大以上事故的現場或跟蹤督導,研究制定對典型較大事故的提級調查規定。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對所有傷亡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及時依法公布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報告。(3)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及時發布較大以上事故基本情況,典型事故要制作三維動畫,督促有關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發生。重視沒有發生傷亡的未遂事故或事件,及時跟蹤了解國外重大危化品事故,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二)嚴格按照“四不兩直”要求,繼續深入開展暗查暗訪。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制定明查暗訪工作計劃,定期對重點地區組織開展“四不兩直”式暗查和部門聯合明查相結合的督查檢查,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按規定上限落實處罰。對失職瀆職行為以及監督執法不嚴格,致使隱患問題長期存在的,利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追究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對基層監管人員的培訓力度。組織開展危化品重點縣、市、省級安全監管人員專項培訓和特殊作業國家標準的專題培訓,重點對法律法規、監管方式方法、特殊作業的國家標準等進行培訓,推動基層提升監管水平。
(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將整理匯總印發近年來危化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管各項要求,指導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企業準確理解各項規定要求,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五)加大調研督導力度,及時通報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以調研督導、專項檢查、召開片會等形式,宣貫新《安全生產法》、法規標準及有關工作部署,督促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特別是基層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研究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定期(每季度)通報各地安全生產攻堅、企業退出關閉、專項治理等情況,宣傳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工作進展遲緩的地區。對事故多發地區和企業進行約談和專項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