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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政策解讀
《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冀應急〔2025〕2號),以下簡稱《細則》)于2025年1月7日印發實施,原《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冀安監管三﹝2012﹞146號)同時廢止。為便于準確理解和執行文件,現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和意義
項目審批是確保項目合法合規的重要程序,是安全風險源頭管控的關鍵環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5號)施行后,我省結合實際,同步制定了《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冀安監管三﹝2012﹞146號),細化了項目準入條件和審查程序,對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化工行業快速發展,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對《細則》進行調整以適應實際工作需要,主要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一)保障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化工行業是我省重要的支柱產業之一,同時,化工行業高風險性質沒有改變,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要求的具體實踐,是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二)對標安全生產新要求。2020年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行修訂,2024年《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進行修訂,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年6月,應急管理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試行)》,進一步細化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全過程安全風險防控規定。確保國家和省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全面準確地轉化為可操作性的規范、要求,是修訂《細則》的首要任務。
(三)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修訂《細則》立足于強化源頭準入和本質安全設計,將現行法規政策和我省及兄弟省份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進行系統的歸納和總結提升,明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準入、安全設施設計、試生產、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程序和要求,筑牢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以制度引領和保障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本質安全。
二、修訂總體思路
修訂《細則》,總的原則是在《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框架要求下,堅持問題導向,系統對標銜接,進一步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落地提供政策依據和具體指導。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優化政策支撐。對標現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相關制度措施,對已發生變化的同步進行銜接調整,吸納了我省及兄弟省份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固化到制度層面。同時注重權利義務清晰明確、相關措施具體能落實、文字表述規范易懂,增強可操作性。
二是突出項目源頭管控。從規劃選址、平面布局、工藝技術設備選用等方面對項目準入條件提出具體要求,確保項目“優生”。
三是明確建設項目全過程安全審查重點。配套制定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試生產條件確認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程序和審查要點,進一步明確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審什么、怎么審”的問題。
三、《細則》主要內容
《細則》共7章50條,以及5個附件。
第一章:總則。一是《細則》的適用范圍;二是根據行政審批職能和權限的調整,明確省、市分級分類實施安全審查事項及委托審查的要求。
第二章: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一是項目規劃選址、外部防護距離、工藝技術設備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二是安全評價報告編制要求,強調評價結論不得附帶有基本合格、經整改后合格等前置條件;三是強化工藝安全風險管控,明確首次工藝論證和危險工藝反應風險評估等方面要求;四是申請、受理、審查、許可程序和應提交的申請材料。
第三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一是細化建設項目設計資質要求,明確由多個設計單位共同設計時,各設計單位職責;二是項目總平面布局、安全控制等安全設計方面要求;三是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受理、審查、許可程序和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四是進一步明確變更審查范圍,避免重復審查。
第四章: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一是安全設施檢驗檢測、試生產前安全條件檢查、試生產方案編制和論證等要求;二是按照兩辦《意見》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學歷、資質要求;三是試生產期限。
第五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一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應具備的15項條件、竣工驗收評價報告的編制要求;二是竣工驗收組織程序和實施,明確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參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活動,對驗收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核查;三是規定了不予通過驗收的情形。
第六章:監督管理。明確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監督要求和撤銷情形。
第七章:附則。一是明確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生產的具體定義;二是進一步明確未列入《細則》適用范圍的其他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要求。
第八部分:附件。一是制定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程序和要點》《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條件確認程序和要點》《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程序和要點》,將《細則》提出的審查程序、本質安全要求和現場責任落實全部清單化,為安全審查提供具體指導,統一標準要求。二是重新修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書、整改情況報告等標準化文書。